哪些属于消防规定的九小场所
根据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以下三类场所需要特别关注:
1. 小型零售场所
指营业面积不足300平米的便利店、杂货铺等商业设施。这类场所通常商品陈列密集,顾客往来频繁,存在较多消防安全风险点。
2. 小型餐饮单位
包括同时容纳不超过100人就餐的各类餐馆、快餐店等。由于需要频繁使用明火、电器设备和燃气设施,特别是厨房操作区域容易成为火灾隐患高发区。
3. 小型医疗机构
指设置病床数少于50张的社区医院、私人诊所等医疗场所。这类机构存放有大量医疗物资和特殊设备,需要特别注意防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