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灭火器规定有哪些

根据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规范,灭火器的配置需符合以下标准:

1. 临时建筑区域消防配置:

在临时搭建的施工区域内,每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必须配备2具10升容量的灭火器,确保在火灾初期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

2. 大型临时设施消防要求:

当临时设施总建筑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时,除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外,还需增设专用消防设备,包括:

- 消防专用太平桶

- 消防积水桶

- 黄沙池等消防设施

特别注意事项:

所有消防器材周边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或设置障碍物,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取用。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应明显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根据国家消防安全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合理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具体配置标准如下:

1.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及使用场所

鉴于此类区域存放大量可燃性材料,存在较高火灾隐患,必须配备足量灭火器材。

2. 动火作业区域

因动火作业过程中极易引发火灾,该区域必须设置专用灭火设备,并确保随时可用。

3. 重要设备机房

包括但不限于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等设备用房,这些场所因电气设备集中,需配置专用灭火装置。

4. 其他重点防火部位

如材料加工区、临时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样需要按照标准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所有灭火器材必须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标牌。

根据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规范,灭火器配置需满足以下要求:

1. 临时建筑区域配置标准:

每100平方米作业面积需配备2具10升灭火器,确保覆盖整个施工区域。

2. 大型临时设施特殊要求:

当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时,除灭火器外,必须增设:

- 专用消防太平桶

- 消防积水池/桶

- 黄沙池

同时要求:

- 消防设施周边3米范围内严禁堆放可燃物

-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3. 重点防火部位配置:

在以下高风险作业场所必须单独配置灭火器材:

- 临时木工加工区

- 油漆作业间

- 木工机械操作间

- 其他易燃易爆作业场所

注:所有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压力正常且在有效期内,摆放位置应明显易取。

根据国家相关消防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置需遵循以下标准:

一、配置场所要求

1. 可燃物及易燃物品的储存与使用区域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2. 所有进行明火作业的场地应当设置灭火器

3. 发电机房、配电室等设备用房需配备灭火设备

4. 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必须配置灭火装置

5. 其他存在火灾隐患的作业区域同样需要配备灭火器材

二、配置技术标准

灭火器的选型、数量及安装位置等具体配置要求,必须严格遵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相关规定执行。所有灭火设备的配置应当满足该规范中对不同类型场所的具体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