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开在二楼,但是只有一个楼道,上面有五百平方,消防怎么办?

根据现行消防法规要求,装修工程必须完成消防备案手续。自2009年5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所有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装修项目,在施工前需进行消防备案,并在竣工后接受消防验收。这一规定适用于各类商业、办公及公共建筑装修工程。

根据现行建筑法规要求,小型装修工程可免于办理消防备案手续。具体而言,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第18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装修工程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可免除备案程序:一是工程总投资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二是施工面积小于300平方米。若工程规模超出上述任一标准,则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要求,对于特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必须履行以下消防审批程序:首先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待工程竣工后,还需向原审核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具体适用范围包括:

(一)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空间;

(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及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及集贸市场;

(四)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场所,医院门诊楼,高校教学楼、图书馆及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以及寺庙、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

(五)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的老人及残疾人用房,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及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以及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等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