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建筑工地灭火器配置谁知道有哪些要求?
针对建筑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大型临时建筑设施,除常规灭火设备外,必须配备专业消防器材,包括消防专用水桶、储水容器、防火沙池等辅助灭火装置。所有消防设备周边需保持整洁,严禁堆放可燃物,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立即投入使用。重点防火区域设置要求:对于木工加工区、油漆作业区、木工机械存放间等火灾隐患较大的场所,应按照每25平方米配置一台灭火器的标准进行配备,以强化火灾预防措施。
根据消防安全规范要求,所有涉及电力设备的场所,包括电机房、电工房及配电间等,必须配备不少于1具灭火器。对于高空作业设备,如施工电梯、塔吊等操作室,同样需要配置1具灭火装置。
针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油料仓库及木材加工场地等高风险作业区域,其灭火器配置标准更为严格: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区域需配备2-4具灭火器,且每增加50平方米使用面积,需相应增加1具灭火设备。
值班室作为重要安全监控点,必须配备2具灭火器。此外,根据规范要求,还需配置直径为65毫米的消防水带,以确保应急情况下的消防用水需求。
根据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各类火灾风险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具体配置标准如下:
1. 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及使用区域
2. 动火作业施工场地
3. 自备发电机组机房、配电室等设备间
4. 施工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
5. 其他存在火灾隐患的作业场所
配置标准应严格遵循现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相关规定,包括:
- 灭火器材的选型
- 配置数量要求
- 安装布置标准
特别说明:动火作业属于重点防火区域,必须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